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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2日星期六

余华《文城》读后感

《文城》中的「文城」是个地名,是男主苦苦寻觅而不得的地方。这部小说分为「文城」和「文城补」两个部分,「文城补」的故事发生在「文城」之前,可以看作是「文城」的前传,以「补」的形式编排,可能是怕影响主故事的叙事。

「文城」以男主为主线,讲述了寻觅爱人、异乡生活和恶斗土匪,「文城补」以女主为主线,讲述了当童养媳、被休回家和四处流浪。

寻觅爱人

故事看到八十页,大概三分之一,还是提不起兴趣,觉得男主太偏执太傻了,家里四百亩地,妥妥的一个地主,他却偏爱做木工,家里也没个保姆和丫鬟。父母去世后,他才十九岁,却一直娶不到老婆。一男一女借宿在他家,男的走了竟然留下女的。男主也傻傻地和这个女的结婚,把地契和金条告诉了她。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这个女人怕是要偷金条跑了——果不其然。几个月后,女的却又挺着大肚子回来了,男主竟然冰释前嫌,想和她继续过安稳日子,没想到女的生下小孩又跑了。男主抱着几个月大的小孩,长途跋涉去苦苦寻觅名叫「文城」的地方。

这个女的有这么好吗?男主竟爱得死心塌地,抛弃家产去寻找,把自己搞得凄凄惨惨。以他的家境,在当地找个知根知底的女的好好过日子也不难吧。Jasmine说这是痴痴的善良。但是善良也不能一味地付出吧,何以报善良?

可能我不喜欢这种故事设定,我不愿看到老实人吃亏,所以觉得看得没意思。

异乡生活

男主来到一个口音很像「文城」的地方,虽然没有找到爱人,但是他决定住下来等,一住就是十几年。

从这里开始故事突然好看了,出现了余华特有的荒诞文风,几个小子嫖妓说身高不够还想打半价,几个人突然跑到两队人马的火力中间帮忙传话,用土匪整人的把戏进行比赛,兵匪排着队等着嫖妓冻得失去知觉……

这部分写得诙谐荒诞,看着搞笑好玩。

恶斗土匪

书中大量篇幅讲述了和土匪的斗争,百姓不断受土匪的侵扰,基本上选择了逃避,很难组织起来反抗,一盘散沙的状态面对土匪时,看着怒其不争,受土匪折磨时,又觉得他们可怜。

土匪惩罚人的手段很残忍,被土匪绑票的人很惨,一点人权都没有,连猪狗都不如,被打的遍体鳞伤,有屎尿都只能拉在裤子里,后来每个人都被割了一只耳朵。

书中写了两次与土匪的正面战争,一次是守城战斗,城门被攻破,土匪差点攻了进来,一城百姓险遭蹂躏;另一次是正面战争,如果不是「首领」组织得当,恐怕也会死伤惨重,以失败告终。

书中写了土匪对村子的烧杀奸淫,详细描写了土匪杀人的过程,村民被赶到广场上,一排排被杀死,二百四十九条人命的鲜血染红了大地,写得太惨了,都不忍心看下去。

这部分用的是写实的手法,描述了当时人们生活的凄惨,面对土匪的无助,土匪的心狠手辣和滥杀无辜。

故事结束,男主到死都没有再见到女主。

文城补

书中写了女主清秀乖巧、勤俭持家,但是为了弟弟却偷钱接济,导致自己被休,既然如此乖巧连此事的后果也预想不到吗?她和丈夫一起在上海挥霍度日,都不会想到钱用完该怎么办吗?一直到了没钱了才去计划未来,但是又没有充分地考虑,要去北京寻找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在千辛万苦的途中又要退缩。

她遇到了举世无双的「好人」,这个人和她结婚什么都不计较,连她的全名都不知道,结婚当天就把藏金条地方告诉她。她一直说这个人好,老实本分,却深藏不露地打算骗他的感情,偷他的金条。后来知道自己怀上了男主的孩子,良心受到谴责,想把孩子生下来还给他。一次伤害还不够还要再来一次,如果她不再回去,男主完全可以忘了她再娶。她如果想做好事,大可以把孩子生下来再还给他,没必要挺着肚子又和男主生活好几个月,又让男主重办婚礼,让男主燃起了希望。

男主在她面前说过,如果她再走,他会天涯海角去找她。她却在孩子刚满月毅然地走了,让男主抱着几个月大的孩子满天下去苦苦找她。

当男主找到她住的镇上,她却闭门不出躲着他,如此狠心。但是为什么又要在城隍庙前跪拜忏悔中被活活地冻死?

这个女人害了好几个人,却被看作一个受害者一样,良心不安和痛苦不已都是自己做的孽。

这部分看得不舒坦,我不喜欢看这样的故事。

总结

整部小说很好看,故事讲得精彩,毫不拖沓,除了「好人吃亏」的内容看着不舒服以外,其他的部分看得很有滋味。

它可以看作是特殊历史时期的悲剧爱情故事,也可以看作百姓和土匪的故事,生活在彼时的人们生活凄苦、爱情不得,如蝼蚁般活着,我们的祖辈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下来的。

2025年2月15日星期六

读《文城》

用两三天里的空闲时间看完了《文城》,故事充满悲情色彩。时隔十几年再读余华的作品,合上书,内心竟然十分平静,没有太多波澜,已经不会像大学时期那般,读到泪流满面、痛哭流涕,甚至很多天心情都难以平复。当时从中国现当代文学的课堂上知道了余华,他还不似如今这般在网络上爆火,受众多年轻人追捧,被戏谑为“把快乐留给自己,把悲伤送给读者”的“潦草小狗”。如果说要写点读后感,那就概括下这本书讲的故事吧。

本书第一部分“文城”主要是讲述林祥福的故事。在清末民初动荡年代,黄河北方的林祥福出生在一户富裕家庭,家有四百多亩田地和六间房宅院,继承了父亲的木工活酷好,农闲时到处拜师学艺,聪慧手灵,吃苦耐劳。19岁时父母双亡,独自生活了5年后,自称是从文城来的兄妹阿强和小美出现在他家宅院前。阿强留下“生病”的小美独自上路,消失了很久没有音讯。后来,林祥福娶了这位“来路不明”的干净清秀的小美,在新婚夜把家里的房契、地契以及从祖上开始积攒的17根大金条和3根小金条都拿给小美看。有一天,小美偷走了7根大金条和1根小金条一去不返。再后来,小美竟然怀着身孕回来了,林福祥再次为她举办隆重的婚礼,但是她生下林祥福的女儿后又消失了。

为寻找失踪的小美,林祥福把家产都换成银票,带着襁褓中的女儿从北方南下,发现也许没有“文城”这个小镇,最终在距家一千多里外的江南小镇“溪镇”落脚,因为这里的口音和阿强小美很像。在溪镇,林祥福结识了商会的顾益民,以及带给他热情温暖的当地百姓陈永良李美莲夫妇等。林祥福和陈永良开办了木器社,生意兴隆,转眼十年过去了,林祥福已经拥有了一千多亩田地。在此期间,他没有放弃对小美的寻找,但是一无所获。

在林祥福的女儿林百家12岁时,因战乱不止和匪祸泛滥,与顾益民15岁的长子顾同年定亲。定亲礼上林百家被土匪绑票,善良敦厚的李美莲让长子陈耀武去换她回来,他受尽土匪折磨并割掉了一只耳朵。为了让心生爱慕的陈耀武远离已定亲的林百家,陈永良决定搬家到万亩荡陈家村,林祥福赠与他家两百多亩田地,但是搬家也阻止不了陈耀武每天到溪镇的私塾看望林百家。在顾益民的暗示下,林祥福将林百家送去上海中西女塾念书。北洋军进城了,商会组织商家百姓主动迎接热情招待,破财消灾。再后来,张一斧一帮土匪意图攻破溪镇失败,绑架了顾益民,并杀害了送赎金时被激怒的林祥福。陈永良救出曾经的主子老爷顾益民,然而全村那些没来得及逃跑的百姓们遭到了张一斧一帮土匪的残忍报复,杀人放火,奸淫掳掠。为了报仇雪恨,陈永良组建了一支队伍杀土匪,用那把杀死林祥福的尖刀,杀死了张一斧。田家五兄弟收到信后,赶来将林祥福尸首运回家乡,叶落归根。

本书第二部分“文城补”主要讲述小美的故事。小美因娘家家境困顿,10岁就做了沈家阿强的童养媳,婆婆冷血严苛,两次写休书,原因分别是小美偷穿蓝印花布衣裳、拿柜台的铜钱帮助弟弟解困。阿强在小美被休三月后,魂不守舍,拿了家里100枚银元,带小美远走他乡,去了沈店和上海,吃喝玩乐,只进不出,快花光了盘缠,于是计划去京城投奔姨夫,谋得一份差事。几番舟车劳顿,仍旧路途漫漫,中途马车故障,夜晚去了附近的林祥福家借宿。阿强惊叹林家的富有,眼睛里闪闪发光,乐观坚定的小美最终还是听从了阿强的安排,留在林祥福家中,以待时机成熟,五个月后偷了金条出来。小美回来生下林祥福的女儿,最终还是选择和阿强回了溪镇,后来俩人在露天祭拜仪式中被冻死。

本书中林祥福和小美的死都很突然,感觉他们还有很多事情发生,就戛然而止了。齐家村的那些老百姓被土匪血洗,尸横遍野,也都曾经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在无秩序的乱世,人性之恶无限释放出来,兽性大发。本是“同根生”,土匪杀起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毫无人性可言,手段也是十分野蛮残暴。

“婚姻”和“乱世”是林祥福经历的两重磨难。曾经有一位家境殷实容貌姣好的女子让他心动,因为媒婆使眼色怀疑她是聋哑人而错过了姻缘。然而事实上,这位刘凤美不聋不哑。刚开始还在为林祥福设想,如果他娶了刘美凤,没有遇到小美,那种过着夫唱妻随、富足幸福的生活情景,就不会被欺骗被抛弃,带着满月的女儿踏上寻妻之旅,背井离乡,颠沛流离,经历龙卷风和暴风雪,挨家挨户,艰难跋涉为女儿讨奶喝。但是乱世来了,即使家境殷实,坚韧顽强,也无法抵挡命运安排和时代动荡,无法把握自己的生存轨迹,也许会像顾益民被土匪绑票折磨,或是在土匪横行军阀混战中被洗劫一空人命不保,小人物在历史洪流中如此渺小与脆弱。

小美生命中经历过两个男人。阿强总是一副懦弱又时常心不在焉的样子。在婆家时,阿强的存在感很低。带小美远走高飞时,像是过家家一般,吃喝玩乐。阿强没有什么生存技能,也没有太多的担当,为了谋取不义之财不惜用小美作为“诱饵”。而林祥福是一个和阿强决然不同的男人,就像北方的土地那样强壮有力,心地善良,生机勃勃,随遇而安。小美偷金条后又怀着身孕回去,林祥福像田野般宽厚的接纳了小美,她想过的种种惩罚无一出现,种种爱护一一到来。小美作为阿强的童养媳,相处八年多时间,对他更多的是一种习惯,是婚姻约束,是传统思想根深蒂固。而在林祥福那里,她获得短暂的救赎,安宁幸福。离开林祥福的小美,虽然和阿强在一起,但是没有了欢乐的神情,充满不安和负罪之感,眼里是忧愁地目光,思绪动荡不安,担惊受怕,心事重重,在沉默里越陷越深,感觉自己在林祥福那里留下的越来越多,更有深深地对女儿的思念。作者把小美的两个男人都写成患有男性性功能障碍,一个不育症,一个又莫名其妙阳痿了(或许是对小美有生理洁癖)。倒是林百家的未婚夫精力异常旺盛,体力充沛,性早熟,性格举止颇像以往作品中的一些人物。

林祥福最终没有找到小美,直到临死也不知道小美早已不在人世。虽然作者用了很多笔墨去写他的尸首如何在小美的墓地经过,但感觉没有什么意义。溪镇的顾益民是知道北方来的林祥福带着女儿寻找小美,他也以商会的名义安葬了小美他们,还心生蹊跷发现了红布包裹的婴儿胎毛胎发和绸布包裹的数额巨大的银票,以及小美腹部的妊娠痕迹,本有很大的可能性“真相大白”,然而顾益民或是被小美阿强是兄妹的信息误导,或是怀疑是小美的孩子在北方夭折了,于是吩咐家里佣人,应是难言之隐,不要外传。

林祥福的和陈永良两家儿女从小一起长大,彼此有着深厚的感情,然而林祥福把女儿林百家最后许给了顾益民的长子顾同年,而不是互生情愫的陈家长子陈耀武。从书中看不出林祥福是势利之人,究其原因大概是因为林陈俩人虽情同兄弟,但毕竟不是同一社会阶层,经济实力相差悬殊,虽然混世小魔王顾同年12岁以后就开始撑杆跳逛妓院,但是顾家作为当地的商会会长,从社会地位和财力方面可以给女儿更大的保障,双方实力相当。定亲宴时男方礼单光聘金就是五千银两,女方陪嫁万亩荡良田五百亩。根据小说交代,顾同年后来偷拿家中的钱游山玩水,被结识的妙龄女子卖去澳洲矿上做劳工,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劳役繁重,与林百家再次相遇的机会渺茫,而返乡继承大量遗产的林百家大概率会再见到陈耀武,但是长大后俩人之间的差距也越来越大。

我们和小说中的人物一样,都生活在巨大的差距里。小说中的刘美凤最终风光无限嫁给了开钱庄的孙家,带着连同田地房屋的全堂嫁妆,队伍似乎望不到头,从生到死的一切花销都作了陪嫁,连寿材都准备好了,可想而知她在婆家的待遇和地位。而家庭贫穷的小美在婆家整日穿着打补丁洗的发白的衣服,常年生活在压抑之中,不苟言笑,忍辱负重,任劳任怨。到了配婚的年纪,虽然沈家的家境不错,但是婚礼却十分简单,节俭的婆婆仅打算邀请小美父母参加,婆家把能省的不能省的环节都省了,连小美父母兄弟在阿强家人面前也十分谦恭拘谨,结结巴巴,唯唯诺诺。

本书延续着余华的创作风格,用克制冷峻和黑色幽默的笔触,描写残酷的现实,描写暴力与死亡,描写特定时期的苦难,描写普通人坚韧与脆弱的命运,描写荒诞与荒谬中生活的沉重与无奈。语言依旧简洁,又更加流畅、细腻和凝练。善与恶、美与丑,敦厚与残暴…碰撞反差之下,有着强烈的冲击力。

文城不是一座城,而是林祥福千里迢迢不辞辛劳的漂泊,是心中放不下的执念,是苦苦追寻的答案。

后记:余华的杂文集《我们生活在巨大的差距里》,是以书中一篇四页半的文章命名,吸引我的是这个书名,看完后发现最有价值的一句话也就是这个书名。感觉没必要特意找来看,书中一些篇幅像是凑字数,总之不推荐。如果对余华感兴趣,还是去看他的几部小说吧。

2025年2月10日星期一

余华《兄弟》读后感

余华是Jasmine最喜爱的作家,上学的时候没事总和我讲余华小说的段落,尤其是李光头令人脸红的故事,怪我当时不爱看小说,不然那时就可以和她切磋文学了。

《兄弟》这部小说很厚,有五十万字,分为上下两部,并不是平均分的,篇幅大概是一比二。上下部以文革结束为界,上部主要讲了荒诞的厕所偷窥和惨不忍睹的文革,下部讲的是纠葛的爱情、下海与下岗、选美比赛、走江湖、纸醉金迷的世道,我觉得上部比下部好。

整部小说用荒诞不经的叙述方式,讲述了性格迥异的兄弟俩的故事,一个沉稳老实,一个无赖圆滑。刚开始看觉得不好看,情节太扯,之后写到文革,又觉得太惨不忍看,后面的求爱、经商、选美看起来风趣有意思,再之后的走江湖看着心酸。

荒诞的厕所偷窥

《兄弟》一开始讲的是李光头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的故事,还说他爸就是这样偷看掉到粪坑里淹死的。如果我没有这个经历会把这样的事信以为真,我小的时候的厕所也是小说中的这样,男女厕所蹲坑下面的粪坑是联通的,但是想把头从这边蹲坑伸过去看到隔壁蹲坑上悬浮的屁股是难上加难,几乎是不可能,除非骨骼惊奇。

李光头看过屁股以后,镇上的男人变得疯狂了,都向他打听其中的一个大美女的屁股,甚至于下血本请他吃三鲜面。

小说以这样荒诞的情节开始了。

惨不忍睹的文革

李光头的妈妈嫁给了宋钢的爸爸,他们在一起过上了一年多的幸福生活。文革发生了,因为宋钢爷爷是老地主,宋钢爸爸也是地主,他整天带高帽子挂大木板被批斗,后来被关进仓库里殴打。即使在这样的的情形下,他还能忍痛又乐观地对待两个儿子,巨大的反差下更显露出文革的残忍。在看这段的时候,都不忍心看下去了,实在太惨了。那时的人为什么会这么坏?

宋钢爸爸为了见妻子一面,逃出了仓库,在汽车站被发现,然后被活活打死,尸体丢在车站门口无人处理。后来小吃店的老板娘出面主持正义,好说歹说才叫了个人帮忙把尸体运回。这一段写得也很惨。

文革愈演愈烈,当时折磨宋钢爸爸的人也成了批斗的对象,刚看到这里很解气,觉得「恶有恶报」。后来这个人的儿子被害死,老婆发疯,自己被折磨地忍无可忍选择了自杀,我觉得他也很可怜。这一段看得很痛心,有的人真的是太坏了,怎么就这么残忍?

文革末期,李光头的妈妈因病去世,留下了两个年幼的孩子。上部在哀婉悲伤的气氛下完结了。

上部的内容丰富,语言精炼,节奏快,开头看起来荒诞无稽,后面的文革写得不忍直视,亲人离去看得让人揪心。越看越喜欢这本小说,越来越喜欢余华了。他用冷峻简洁的笔调,缓缓描绘出了动人的历史画面。

搞笑又纠葛的爱情

李光头和宋钢长大了,也都参加了工作,他俩迎来了爱情。李光头让宋钢当军师去帮助自己求爱,每次出的馊主意都让我忍俊不禁,李光头的所作所为又是那么荒诞和流氓。后来宋钢发现也喜欢上了同一个女人,面临兄弟间情义和爱情的抉择,想爱又不敢爱的内心纠结,看得让人着急,还好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

没想到看起来大大咧咧的李光头却在他们婚礼当天去医院做了结扎手术,这么年轻竟对自己如此决绝,看来他对爱情也是认真的,只是表面看不出来罢了。但是爱情不能勉强,这样也未免太想不开了。

下海与下岗

李光头可以说是一夜暴富,书中并没有仔细说他怎么赚钱的,反正是一下变成了刘镇的首富,一时风光无限。这时他的兄弟宋钢下了岗,没有了工作,干体力活累坏了腰,去水泥厂搞坏了肺。贫贱夫妻百事哀,他老婆和他之间产生了间隙。想当初,郎才女貌天作之合的一对,才不过十年光景,爱情也败给了柴米油盐的生活琐碎。

走江湖

宋钢为了赚钱跟着骗子在全国各地卖保健品,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为了卖丰胸乳竟然做了隆胸手术,到头来也没有赚太多钱。一年后回到家知道妻子和李光头的绯闻,突然就卧轨自杀了。

这部分写了游子的心酸和赚钱的艰辛,对于他为何自杀我还是不太理解,觉得不至于,可能这时小说已走到尾声,总得有个交待。我觉得从这里开始小说变得无趣和沉闷,变得现实了,变得不太看好了。

总结

这部小说主要写了两个人物,一个油头滑舌不学无术,却有生意头脑,不怕风险损失,赚了大钱;一个老实巴交,喜欢读书,安安静静,过着安稳的生活,但是下岗后,落魄潦倒,为了赚钱累坏了身体。我不喜欢前者,觉得这样的人不可靠,我喜欢后者,待人真诚友善。宋钢对李光头很好,小的时候学着做饭给李光头吃,自己的大白兔奶糖不舍得吃留给李光头吃,给李光头打毛衣祝福他前程似锦,衷心祝贺李光头当上厂长,违心拒绝自己喜欢的女人,省下粮票背着妻子接济李光头。而李光头对宋钢一味地索取,只是偶尔反哺一下,觉得宋钢对他的好是理所当然,知道宋钢下岗没有工作、累坏了腰、损坏了肺也不管不问,最后还昧着良心睡了宋钢的老婆(法律上的嫂子)。我觉得作者把宋钢下岗后的生活写得过于凄惨,再穷也不至于穷得无法生活,非要拿命来换。

《兄弟》如果当做一本正经的写实小说,会觉得它有点扯,如果当作戏谑的小说来看,会觉得它很搞笑很好玩,反正看着过瘾就行,管它正不正经。估计余华也没想正经写这部小说,把主角起名「李光头」,写文革时惨得让人想哭,写李光头求爱又让人笑得合不拢嘴。

这是一部好看的小说。

2025年1月2日星期四

大环境下的小人物——《活着》读后感

余华是Jasmine最喜欢的作家。我们在上学的时候,有一次余华来学校做讲座,Jasmine拉着我去看他。当时我不爱看书,也不知道余华,就没有兴趣。Jasmine一个人跑了过去,只是在门口偷偷看了看,就回来了。后来她偶尔谈起这件事还会有点遗憾,我也后悔当时没有陪她。

《活着》这本书不厚,不到二百页。这本书的语言精炼,故事丰满,时间跨度很长,从抗战末期,到内战、斗地主、大炼钢、五九饥荒、文革,再到包产到户,写了主人公福贵在这些历史时期中的辗转与挣扎。

据说《活着》读着读着就会哭了,因为书中人物太悲惨了。我读的时候没有哭,但有些心酸,我理解这样的人在当时比比皆是。福贵家也不是最惨的,至少没受到「三反五反」「文革」的影响,仍然保留了做人的尊严。按理说,他当过地主做过伪军,在当时大大小小的运动中怎么着也不会蒙混过关。

第一惨:烂赌赔光家产

福贵赌博赔光了家产,气死了老爹,这时他悔恨不已,一家人要陪他受苦,从锦衣玉食到下地干活,几岁女儿懵懂无知的言语听起来让人心酸,但这些并不值得同情,赌博败家的都是咎由自取,而且好多人生下来就是一贫如洗的农民。看的时候我在想,这其实是个好事,没多久地主就会遭殃了。果然,后来骗他家产的「地主」龙二代他被枪毙。

第二惨:被抓壮丁

被抓壮丁的起因有点搞笑,一个小孩骗他去敲县衙大门,他和门里出来的人扭打了起来,正好被拉壮丁的抓住。在战场上其实也没干什么,没开枪也没放炮,主要是抢食物。

第三惨:女儿失聪失语

富家大小姐的女儿沦落成了农民,刚开始还浑然不知,后来因发烧失聪失语,落下了终生残疾。家里养不起又被送人(这段看起来也很揪心),好不容易嫁给同样有身体缺陷的男人,又在生小孩时大出血死去。

第四惨:儿子被抽血抽死

儿子很懂事听话,承担好多农活,为了不把鞋穿破,提着鞋每天赤脚上下学。学校组织献血,他乐呵呵地第一个跑去,生怕轮不到自己,没想到却被狠心的医生把血给抽干了。

第五惨:老婆患了「软骨病」

家珍莫名患了「软骨病」,书中说是操劳所致。家珍原本是富家小姐,民国女学生,知书达礼,从不吵闹。刚嫁过来福贵吃喝嫖赌不沾家,后来家道中落又跟着吃苦。家珍吃苦耐劳、逆来顺受,又持家有道,是个好女人,但我总觉得少了些血性。

第六惨:女婿和外孙相继死去

女婿人老实,对妻子和岳父母很好,妻子死后一个人带着尿布背着孩子干活,好不容易把小孩养到四岁,却发生意外而死亡。外孙也听话懂事,小小年纪下地割稻,七岁时生病后吃豆子撑死了。

福贵身边的亲人一个个死去,最后落成孤家寡人,经历这么多他也看开了,认命了。

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这部小说节奏快,没有废话,毫无拖沓,同时兼顾细节和人物心理描写,线性叙述,没有分章节,一气呵成,读起来顺畅自然,阅读体验很好。我觉得这是余华故事性、文学性、艺术性最高的一部小说。

2024年6月13日星期四

余华《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

余华的《兄弟》我还没有读完,先放到了一边,文革中那种批斗人的惨状实在看不下去,而且也不喜欢看被过分设计不切实际的桥段,比如厕所偷窥掉进粪坑淹死,三个高中生总是一起出现作恶,刘光头用独家秘闻换面吃。这次随手翻了翻《在细雨中呼喊》,心想前面不好看的话后面就不打算看了,没想到前面很好看,于是就看完了。

这部小说分为四章,每一章写一个主题,时间线穿插和跳跃。我觉得第一章写得最好,故事框架扎实,内容精炼。第二章最烂,完全是在凑字数,青春期的男孩没有那么无聊和花痴。第三章写了祖父年轻时的精明和年老时的憋屈,为了吃口饭被儿子嫌弃和糟蹋,一心求死又死不了的无奈之感,写得很传神。第四章写的是小学生的玩伴和生活,有点啰嗦。我生怕作者又写到文革的生死惨状,还好没有。

余华很会讲故事,讲得有声有色,节奏感很好,不紧不慢,读起来很舒适。但是这本书里有的故事很精彩,有的却很无聊,好看的内容大概只有一半,能再压缩提炼一下会更好。书中我让记忆深刻的是弟弟溺水后河水平静的表现:

刚刚吞没了我弟弟的河流,丝毫没有改变一如既往的平静。我望着远处村里的灯火,随风飘来嘈杂的人声。母亲嘶叫般的哭声时断时续,还有几个女人为了陪伴母亲所发出的哭声。这就是哀悼一个生命离去的遥远场景。刚刚吞没了一个生命的河流却显得若无其事。我是在那个时候知道河流也是有生命的,它吞没了我的弟弟,是因为它需要别的生命来补充自己的生命。在远处哭喊的女人和悲痛的男人,同样也需要别的生命来补充自己的生命。他们从菜地里割下欢欣成长的蔬菜,或者将一头猪宰杀。吞食了另外生命的人,也会像此刻的河水一样若无其事。

2015年4月1日星期三

读余华的《第七天》

Jasmine很崇拜余华,上学的时候闲着没事就向我讲述余华的小说中的情节,从她那里我知道了《许三观卖血记》、《活着》和《兄弟》。我告诉她,张艺谋拍过《活着》的电影。她说,推荐你去读小说,比电影好看多了。

于是我之后读了《许三观卖血记》,读过之后并没觉得有什么好,总觉得他写人物很放得开,对书中的主人公没有过多的个人感情,如旁观者一样把所看到的东西讲述出来。所以读起来总觉得情节不连贯,跳动太快,自己反而不能沉静其中。这与我以往读到的小说的感受是不一样的。

从那以后就没有读过余华的小说了,直到前几天Jasmine看了他的《第七天》,看过之后放在家中。我闲来无事信手翻来看看,却被它吸引了。

书中的大尺度着实让我吃惊,涉及到官员特权、食品安全、非法拆迁、安全事故、非法卖肾等一系列当下的热点问题。余华就像做糖葫芦一样把它们串起来,安排地恰如其分,让人读起来自然又真实。

这一次我深刻地感受到余华驾驭语言和编故事的能力,《第七日》的故事情节是在现实世界、离世世界和回忆之间穿插,可以说是错综复杂,余华却处理地有条不紊,足见其匠心。

这是一部难得的小说,在当下浮夸的文学环境中,远比那些无病呻吟的陈词滥调精彩万分。

读余华的《第七天》

Jasmine很崇拜余华,上学的时候闲着没事就向我讲述余华的小说中的情节,从她那里我知道了《许三观卖血记》、《活着》和《兄弟》。我告诉她,张艺谋拍过《活着》的电影。她说,推荐你去读小说,比电影好看多了。

于是我之后读了《许三观卖血记》,读过之后并没觉得有什么好,总觉得他写人物很放得开,对书中的主人公没有过多的个人感情,如旁观者一样把所看到的东西讲述出来。所以读起来总觉得情节不连贯,跳动太快,自己反而不能沉静其中。这与我以往读到的小说的感受是不一样的。

从那以后就没有读过余华的小说了,直到前几天Jasmine看了他的《第七天》,看过之后放在家中。我闲来无事信手翻来看看,却被它吸引了。

书中的大尺度着实让我吃惊,涉及到官员特权、食品安全、非法拆迁、安全事故、非法卖肾等一系列当下的热点问题。余华就像做糖葫芦一样把它们串起来,安排地恰如其分,让人读起来自然又真实。

这一次我深刻地感受到余华驾驭语言和编故事的能力,《第七日》的故事情节是在现实世界、离世世界和回忆之间穿插,可以说是错综复杂,余华却处理地有条不紊,足见其匠心。

这是一部难得的小说,在当下浮夸的文学环境中,远比那些无病呻吟的陈词滥调精彩万分。

2014年8月21日星期四

第七天

去年,逛书店时发现余华的《第七天》上架,十分期待地拿起来。看到介绍讲,这本书“用荒诞的笔触和意象讲述了一个比《 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的故事 ,让读者体会到一种寒冬腊月被囚禁于积年冰川里的寒冷,一种剧烈拉锯式切肤的疼痛和虐心,一种茫茫荒野身心俱疲后无着无落的绝望。”心想这么灰暗悲伤的故事,还是缓缓再看,要是低沉的情绪影响到肚子里的小熊仔就不好了。

高中语文读本中的《十八岁出门远行》并没有给我留下多少印象。喜欢余华是从《 活着》这本书开始的,每读一次就会哭一 次,再看《许三观卖血记》,同样没让人失望。后来如粉丝般,又翻出他的《在细雨中呼喊》、《兄弟》、《现实一种》等等来看。备战国考的时候,余华刚好来我们学校参加某学术论坛,专门跑到会议室 ,很多女同学一边举着相机拍照一边期待着会后和余华的合影。我从一群人中努力地找到了余华,发现他比照片上沧桑很多,默不作声,然后自己就默默回图书馆继续捧起国考宝典了。

至今想来,有些遗憾。

很久没有看书了,今天一口气看完《第七天》。

余华的小说环境简单,人物简单,语言也简单,读起来比较“轻松”,然而读后心情却不“轻松”,表面冷峻,实则充满对小人物的悲悯。他的小说里有人性的至纯至善,有命运的残酷无情,有小人物的离合悲欢……

《第七天》有五个人物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第一个是主人公杨飞的养父杨金彪,演 绎了这本书最让人动容的故事,第二个是杨飞的干妈李月珍,第三个是杨飞的前妻李青,还有出租房小情侣伍超和李梅。

合上这本书,心情还是低落了许久,但没有介绍里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与绝望感。故事的模式是新颖陌生的,人物故事的讲述仍旧是传统熟悉的,贵在对小人物的关注与描写。

书中穿插对近几年社会新闻的大篇幅描写,几段人物故事串联成一本小说,给人的感觉并不像是“七年磨一剑”,更像是火速做出来的快餐。作家在书中试图去表现当下的时代,然而过于熟悉的社会事实,在读者面前往往显现的轻巧流俗,似乎只有发生久远年代和偏远地区的故事才有阅读的兴致。

现实的残酷看的久了,人物的悲苦听得多了,似乎渐渐麻木掉了。面对残酷不公甚至死亡,需要的是不仅是勇气,更需要生存的技能。后会无期,却又能在死后相聚,算是绝望之后的温暖与希望吧。

就像看电影,散场了,不觉得浪费了时间 ,合上书,没有骂娘,便是一本值得看的书。

2014年8月20日星期三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去年,逛书店时发现余华的《第七天》上架,十分期待地拿起来。看到介绍讲,这本书“用荒诞的笔触和意象讲述了一个比《 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的故事 ,让读者体会到一种寒冬腊月被囚禁于积年冰川里的寒冷,一种剧烈拉锯式切肤的疼痛和虐心,一种茫茫荒野身心俱疲后无着无落的绝望。”心想这么灰暗悲伤的故事,还是缓缓再看,要是低沉的情绪影响到肚子里的小熊仔就不好了。

高中语文读本中的《十八岁出门远行》并没有给我留下多少印象。喜欢余华是从《 活着》这本书开始的,每读一次就会哭一 次,再看《许三观卖血记》,同样没让人失望。后来如粉丝般,又翻出他的《在细雨中呼喊》、《兄弟》、《现实一种》等等来看。备战国考的时候,余华刚好来我们学校参加某学术论坛,专门跑到会议室 ,很多女同学一边举着相机拍照一边期待着会后和余华的合影。我从一群人中努力地找到了余华,发现他比照片上沧桑很多,默不作声,然后自己就默默回图书馆继续捧起国考宝典了。

至今想来,有些遗憾。

很久没有看书了,今天一口气看完《第七天》。

余华的小说环境简单,人物简单,语言也简单,读起来比较“轻松”,然而读后心情却不“轻松”,表面冷峻,实则充满对小人物的悲悯。他的小说里有人性的至纯至善,有命运的残酷无情,有小人物的离合悲欢……

《第七天》有五个人物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第一个是主人公杨飞的养父杨金彪,演 绎了这本书最让人动容的故事,第二个是杨飞的干妈李月珍,第三个是杨飞的前妻李青,还有出租房小情侣伍超和李梅。

合上这本书,心情还是低落了许久,但没有介绍里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与绝望感。故事的模式是新颖陌生的,人物故事的讲述仍旧是传统熟悉的,贵在对小人物的关注与描写。

书中穿插对近几年社会新闻的大篇幅描写,几段人物故事串联成一本小说,给人的感觉并不像是“七年磨一剑”,更像是火速做出来的快餐。作家在书中试图去表现当下的时代,然而过于熟悉的社会事实,在读者面前往往显现的轻巧流俗,似乎只有发生久远年代和偏远地区的故事才有阅读的兴致。

现实的残酷看的久了,人物的悲苦听得多了,似乎渐渐麻木掉了。面对残酷不公甚至死亡,需要的是不仅是勇气,更需要生存的技能。后会无期,却又能在死后相聚,算是绝望之后的温暖与希望吧。

就像看电影,散场了,不觉得浪费了时间 ,合上书,没有骂娘,便是一本值得看的书。